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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招聘69人公告
2016-12-30 10:38:3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昌吉州“绿色通道”人才引进暂行规定》、《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政策规定,结合专业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经学院研究,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内教师 69 名,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6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以工科为主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昌吉州卫生学校、昌吉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与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整合,组建了新的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形成规模更大、专业门类更加齐全的中高职教一体化发展的院校。

学院目前占地面积895亩,建筑总面积24.3万平方米。目前在校生人数16000人。拥有自动化生产线实训室 、机床电气维修实训室、GE自动化控制实训中心、建筑工程测量、3D模拟导游实训室、护理实训室、药学实训室160余间,图书馆藏书50万册。学院实行两级管理,下设十四个分院两个部,一厂两校。设有制造、电子信息、资源开发与测绘、土建、财经、医药卫生类等十个大类45个高职专业,35个中职专业,覆盖了昌吉州六大支柱产业主要领域,形成了以现代装备制造产业类专业为核心,以医药卫生类专业为支撑,带动土建和现代服务产业类专业共同发展的专业布局。

学院常年聘请行业专家为客座教授,建立了专家库,聘请行业、企业的能工巧匠和高技能人才承担50%以上专业课和实践课,并与天津大学、山东大学、四川大学建立本科函授站及远程教育。

作为职业类院校,学院把学生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放在首位。不断加强校内外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基地的建设。在全疆率先启动实施自治州职教联盟合作发展工程、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工程(三个职教集团)、建立人社、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共管的捆绑式发展创新工程,建立五位一体的现代就业准入制度创新工程。“四大工程”的实施,实现了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学校、企业联合育人,形成了“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紧密型政校企合作新机制。

学院于2007年国家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1年11月建成自治区首批“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同年进入全国首批20所“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单位。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学院2017年招聘教师69 名,具体详见附件《昌吉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教师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思想政治专业的老师要求为党员

6、全日制硕士,要求本科与研究生专业一致。

7、硕士学历具有《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各高校应历届硕士毕业生,要求35岁以下。

9、少数民族毕业生具备汉语水平考试(MHk)四级民等或(HSK)九级以上证书。

(二)其他条件

详见附件《昌吉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教师招聘计划表》)。

四、薪酬待遇

1、招聘教师需要在学院试用半年以上,试用期采用劳动合同的方式,待遇为:基本工资+社保+代课费+餐补,试用半年后学院将对试用人员进行业务考核,考核合格后,可纳入学院人才引进计划。

2、按引进方式进入单位后,办理事业入编手续,工资和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应聘方式

(一)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应聘方式

1.投递简历: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荣誉证书的复印件邮寄到专业对应的分院联系人,或将所有证件的扫描件用E-mail发送至相应专业联系人、人事处负责人的邮箱(邮箱地址如下表,邮件主题注明“毕业学校+应聘专业+姓名+手机号码”)。投递简历时间:即日起截止到2017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