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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编制外合同聘用制岗位招聘公告
2020-02-20 18:08:56   地区:海南   浏览:0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专任教师14名(其中马来语、柬埔寨语、印尼语、阿拉伯语、缅甸语、老挝语、越南语、罗马尼亚语、保加利亚语、克罗地亚语专业教师各1名,学前教育专业1名,中文专业2名,会计专业1名),财务处财务会计人员2名,宣传统战部宣传工作人员1名,学生处心理咨询师1名,共计18名。具体岗位见附件3。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本次面向全国范围招聘已取得相关学历学位及符合报名岗位条件要求和本方案其他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在职人员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7)符合各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等其他条件,具体见附件3。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学院通过官方网站及其他招聘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至2020年3月6日18∶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聘人员信息表》,连同相关证书扫描件发至招聘邮箱:hwy_zp@vip.163.com。

  2.报名所需材料

  (1)《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信息表》和《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提供可编辑的excel/word文档。

  (2)提供岗位所要求的材料扫描件:身份证(正反)、本科及以上各学段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职称证书、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属在编在岗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应聘人员应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及年度考核表。

  3.报名要求

  (1)应聘邮件主题和附件的文件名须按以下格式书写:“应聘岗位+姓名+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未按要求书写的邮件视为无效邮件;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3)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上的个人信息,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多报将取消报名资格。

  (4)应聘人员应留意学院官网上发布的资格审查结果,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对于我院紧缺专业,且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报名结束后10天内公布。(由于当前疫情特殊时期,也可能适当延后。)

  (四)组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