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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北咸宁广播电视台电视播音主持人招聘公告
2016-12-09 20:22: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咸宁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视播音主持人。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人数

女播音主持人1名

(二)资格条件

1.年龄28周岁以下(198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普通话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标准,形象气质俱佳。

4.符合上岗条件,从事播音主持工作二年以上。

二、聘用后政策待遇

1.办理事业编制上编手续。

2.按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套算工资。按政策规定享受“五险一金”。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21日至2016年12月23日

(二)报名方式

1.填报《咸宁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报名表》,准备1寸彩色照片一张。

2.提供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通过网络报名者将上述电子文档投寄至咸宁广播电视台人事科邮箱,邮箱地址:39099284@qq.com。

4.通过网络报名者,领取《准考证》时请带齐原件备查。

5、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联系方式

湖北省咸宁市温泉路38号;咸宁广播电视台人事科电话0715-8052232;联系人:吴俊。

 

(四)资格审查

1.2016年12月24日—12月25日电视台负责对考生年龄、学历等基本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2.电视台负责组织试镜工作,通过试镜对考生形象、气质进行测评,符合岗位要求后,进入笔试和专业水平能力测试。

四、考试方法

考试采用笔试和专业水平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达到3: 1才能开考,笔试初步定于2016年12月27日在咸宁广播电视台内举行,考试内容以文化基础知识为主。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二)专业水平能力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3: 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进入水平能力测试。面试主要对考生的音质音色与发声,语言感受与表达等专业能力进行测试。

笔试与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均按百分制量化。综合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水平能力测试成绩×60% (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资格条件、求职动机、道德品质、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职位匹配等情况。如有放弃,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标准执行。由电视台指定体检地点,费用考生自理。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选信息在“咸宁广电网”网站和咸宁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办理相关手续。

七、招聘纪律

严格依规进行招聘,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原标题:咸宁广播电视台电视播音主持人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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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咸宁广播电视台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