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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4人公告
2016-12-09 22:10: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广西区唯一一所建筑类公办高等职业院校,肩负着为全区培养建筑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重任。为打造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满足学院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经主管部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16年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自治区编办批准,2016年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4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教师)人员15名,专业技术岗位(教辅)人员4名,专业技术岗位(辅导员)人员2名,管理岗位人员3名。具体岗位、人数与要求详见附件1《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养好;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条件(详见附件1);

3.应聘专技岗、管理岗的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4.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6日至2016年12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周末不接受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学院人事处)师资管理科(广西南宁市罗文大道33号,530007,0771-3829092)。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按照岗位要求对口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且一旦提交报名表后不得变更。

4.凡在原单位已入编的人员,需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核不予通过。如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主动说明其在原单位已入编的情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5.提交应聘材料:应聘者报名时需同时提交应聘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材料包括:《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身份证明(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岗位须提供)、论著、科研成果目录及主要成果证明材料,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6.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调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及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学院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名单将于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不再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询。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试讲、面试等环节。笔试、试讲成绩不带入面试和考核计分,只作为进入面试程序的依据。具体考试安排将在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密切关注。

1.笔试

(1)附件1中,岗位序号9-11号岗位需先进行笔试。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程序。如招聘岗位需求人数与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时,须经报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

(3)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采取100分制评分。笔试成绩及同岗位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将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2.试讲

(1)附件1中,岗位序号1-8号岗位需先进行试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