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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昆山市教育系统招聘32名研究生公告
2016-12-09 22:10: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精神,经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昆山市教育系统决定赴高校公开招聘全日制研究生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招聘对象为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3.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具有相应学位;研究生阶段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成绩合格。

5.符合报考岗位(见附件1)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⑴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⑵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⑶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属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报考该岗位。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校园设点、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第一站,南京师范大学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4日8:30~12:00

报名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信息楼2~3层

第二站,华东师范大学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6日8:30~12:00

报名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学生之家A区210室

注:校园招聘现场只接受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考核工作择日在昆山另行安排。

(二)资格审核

报名者根据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填写《2017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

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材料:

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⑵个人简历

⑶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空白)

⑸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⑹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章)

⑺教师资格证书(或参加国考的成绩证明)

⑻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⑶~⑻项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校验后返还本人。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1.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经初审符合岗位资格基本条件的人员,由昆山市教育局报昆山市人社局复审。复审按照岗位需求数的1:3确定面试人选。如岗位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经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由教育局负责通知。

2.面试初定于12月24日在江苏省昆山中学(昆山科教园区传是路516号)进行。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00到达面试地点,迟到30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分微型课和答辩两部分。微型课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

4.微型课时间为15分钟,答辩时间为10分钟。同一岗位采用统一试题及评分规则。微型课使用与报考岗位相关的我省现行高中所用教材,教学内容现场确定,考生独立准备45分钟,期间不得借助任何参考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