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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随州市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随军家属公告
2024-03-28 12:57: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九、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备案。

  (三)经公示后有考生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纪检监督电话:0722-3920181。

  (二)本招聘公告有关政策口径由随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22-3235613。对《岗位表》中报考岗位条件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附件:

  1.随州市事业单位2023年度第二批专项公开招聘随军家属岗位表和咨询电话表

  2.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