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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美术学院人才引进公告
2024-03-27 21:22: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4)个人业绩支撑材料。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即为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毕业证、学位证,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其他相关证件资料,应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时间经学校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对到期或超过单位批准延长期限,未能取得相应证件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骨干人才学历学位可不做博士研究生要求。

  3.除要求本硕博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应聘岗位外,其余岗位本科及硕士所学专业均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专业方向的,博士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可不做要求。

  4.资格审查通过的进入考核,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骨干人才按前三类人才引进“一事一议”程序执行。同时,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学校发展需要和人才实际情况,认定人才类别。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核方式

  考核免笔试,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者由招聘教学单位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品德修养、教育教学水平、科研创作能力等情况,提出具体招聘引进意见。

  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七、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一)体检、心理测试由学校相关机构负责,体检由学校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心理测试测评项目为MMPI明尼苏达多项人格测验。

  (二)考察工作由考察组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八、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经学校审定后,在学校官网(http://www.hifa.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我校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九、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新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已工作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和湖北美术学院网站(https://www.hifa.edu.cn/)为本次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美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ifa.edu.cn)为本次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1317151、81317051(湖北美术学院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