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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安徽蚌埠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24人公告
2016-12-09 21:16:4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只进行面试不进行专业测试的岗位,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的比例合成确定;

既进行专业测试也进行面试的岗位,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占总成绩30%的比例合成确定;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相同的,

依次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凡因弄虚作假或与报名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总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报市人社局办理有关手续,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

〔2008〕17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人社局监察室会同各招聘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指导。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十一、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2—3125632(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2—2056631(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2—2043071(市人社局监察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ahbbhrss.gov.cn)查询。

本次招聘考试,市人社局不统一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

原标题:蚌埠市2016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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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蚌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2.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2016年蚌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解答.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