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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福建秀屿区选聘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12人公告
2016-12-02 21:10: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为了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更广泛参与、更有效监督我区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新一届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工作责任心强,热心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自愿参与义务效能监督工作(无报酬),关心时政,体察社情民意,参政议政能力较强,善于建言献策,善于发现典型,敢于反映问题,大胆提出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建议;

(三)工作能力较强,熟悉机关运作和效能建设工作情况,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法律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四)作风正派,自律严谨,形象良好,没有受过党政纪处分、效能问责等责任追究,能认真履职、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开展监督检查;

(五)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55周岁以下(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没有兼任各级机关聘任的党风廉政监督员等社会职务,有时间参与并能够胜任效能建设的监督检查、投诉件办理、绩效考评等工作。

二、选聘名额

秀屿区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共选聘12人,聘任期限为二年。

三、选聘方式

公开选聘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结束后组织考核。

(一)单位推荐

发函邀请相关单位推荐若干名人员

(二)个人自荐

在秀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txy.gov.cn)发布公告,本区内符合条件的个人可通过邮箱(xn5851122@163.com)直接报名(报名登记表填好后直接发邮箱),全区符合条件的个人也可到区效能办现场报名(区政府机关1号楼105室;联系电话:5851122)。报名需附上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1寸彩照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可网上自行下载)。有工作单位(含企业)的须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工作单位的,加盖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公章。个人自荐报名时间截止12月15日。

(三)考核聘用

由区效能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考核,根据有关选聘条件及工作需要择优确定聘用者,并按有关程序报批后正式聘请。

联系人:朱 凡 联系电话:5851122

原标题:关于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秀屿区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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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效能建设监督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