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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南平顶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56人公告
2016-11-11 15:44: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5.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12月1日9:00至12月3日9:00期间,登录指定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6.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7.各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不足5:1的,需相应核减或取消拟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他岗位的,退还已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8.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或参加我省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系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6年12月5日至12月6日期间将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新城区行政审批中心五楼526房间)。逾期不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提交材料:

(1)《2016年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附件2);

(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点击下载)

(3)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提交相关证书。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记录,3年内不得参加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前,进入面试考生需本人携带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携带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同一底板照片2张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根据留存的报考信息,与应试人员及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进行核对。考生未按时间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单。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单。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