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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海市气象局高校生招聘24人公告
2016-11-06 11:18: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上海 浏览次数:0

上海市气象局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上海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为适应上海气象事业发展,现面向全国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招聘2017年应届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年毕业生招聘计划初步意向表(见附件1)

备注:1、该计划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批复后公布调整的计划表为准;

2、所有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均优先考虑博士研究生。

二、应聘人员基本要求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及按国家规定的二年择业期内的人员,毕业报到时需同时具备相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及其它相关手续证明。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17年毕业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符合岗位专业需求。

4、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三、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11月3日-11月24日)

请有意申报我局职位的人员如实填写《应聘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并连同个人简历电子版于11月24日前发送到rsc@smb.gov.cn电子邮箱。邮件的主题名和附件的文件名请务必统一编写为“应聘单位编号-应聘岗位-所学专业-姓名”。个人简历(见附件3)按照我局模版填写,希望应聘人员按要求投递并确保信息完整准确。以上申报材料请按照指定格式填写,否则将影响信息录入。

申报人可以登录上海市气象局官方网站查阅招聘公告,了解各单位职位需求情况。也可在全国气象部门人才招聘会(11月21日成都信息工程大学航空港校区体育馆、11月23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东苑体育馆)与我局招聘工作人员见面交流。

2、校园推介见面会(11月中下旬)

我局将组织赴南京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等高校开展校园推介与见面会。(具体时间待与高校联系确认后公布)

3、材料初审(11月5日-11月25日)

我局以发送到rsc@smb.gov.cn邮箱的应聘报名材料为依据并按照相关要素标准进行招聘初审工作,确定并公布需要进入笔试人员名单(通过初审人员名单拟于11月底前公布)。

笔试、面试等相关事宜另行发布公告。

热忱欢迎有志于上海气象事业的同学踊跃报名!

咨询电话:021-64391001 电子邮箱:rsc@smb.gov.cn

上海市气象局官网:http://www.smb.gov.cn

原标题:上海市气象局2017年度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1-3.zip

附件1.上海市气象局2017年毕业生招聘计划初步意向表

附件2.上海市气象局2017年毕业生应聘信息统计表

附件3.个人简历(模版)

上海市气象局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