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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甘肃皋兰县乡镇人员招聘30人公告
2016-10-27 18:41: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近年来,我县乡镇工作人员紧缺,为及时补充人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考试招聘从事乡镇辅助性工作人员,现结合我县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实际岗位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从事乡镇辅助性工作人员30名,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25名,复转军人5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乡镇基层岗位工作。

(二)限皋兰县户籍,男性,年龄30岁及以下的公民。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能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复转军人无学历要求)。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记录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参加邪教组织的;

7、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职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时间安排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

上午9:00至11:30

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皋兰县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复转军人除以上证件外需携带复员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4张到现场登记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 8日,在皋兰县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二)笔试

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皋兰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招聘总成绩的60%。

(三)面试

面试人选按1:3比例从笔试成绩中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并进行公示。面试总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招聘总成绩的40%。面试时间以通知为准。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体检与政审。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人员。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体检、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发榜的形式,对每一环节招聘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期内没有被投诉举报的,试用期满后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有关程序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派遣协议》。招聘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在试用期内能胜任工作的,正式聘用为从事乡镇辅助性工作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

(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级别管理,试用期为半年,工资2000元/月,半年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扣除个人承担的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后工资为2520元/月。

(二)新聘用人员执行试用期工资。

(三)新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健等福利待遇,并按照年工资总额缴纳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五、工作纪律与监督

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加强考风考纪的督察,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从事乡镇辅助性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二)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