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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西梧州职业学院梧州市职业教育中心招聘50名非实名制人员公告
2016-10-09 23:03: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我院(中心)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梧州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有关政策,我院定于10月21日公开招聘非实名制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表现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愿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作贡献。

(二)身体条件

具备适应教育岗位需要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三)资格要求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部分紧缺专业的年龄条件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体详见《梧州职业学院 梧州市职业教育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非实名制人员计划表》(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16年12月31日。

三、招聘对象、人数、岗位及其他条件

1.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或历届毕业生。

2.招聘人数:非实名制编制人员50人。其中:15人采取直接面试的招聘方式(要求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35人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招聘方式。

使用非实名制编制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属聘用人员,经费标准由财政部门、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执行。

3.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附表2。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时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考者材料弄虚作假者,考试成绩全部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资格审查由梧州职业学院负责。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梧州职业学院报名点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

梧州职业学院组织部(人事处),联系电话:0774-6015914

(三)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2日-10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四)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3、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有效证件、证书复印件(A4纸)各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要求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页面;

5、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考试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

(一) 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岗位,经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告知相关报考人员。

(二)笔试

以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教材《教育学》和《心理学》的内容为主。

 

(三)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和教学基本功等。

2.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设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达不到1:3的比例,经报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面试。

3.面试方式:

采用试讲的形式,由考生自选相关专业的高校教材备课试教。

4.面试评分办法

考官评分标准给予整数分值进行评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考生面试的成绩。

对考生面试成绩在90分以上或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必须在评分中说明理由,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者不具备进入下一程序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