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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招聘2人公告
2016-09-27 18:58: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 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应届毕业生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9月29日9:00至2016年10月2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9月29日9:00至2016年10月21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核,具体以我院通知为准。

3、每位应聘人员限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且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和实施办法

考核方式为面试。

(一)考核前,我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非应届毕业生(含上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需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海外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

③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如英语和计算机的等级证书、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

审核通过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院人事处会同招聘部门商定,以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否则按弃考处理。我院将邀请相关领域和部门的专家成立面试评委小组。

(二)面试

面试按照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为最终考核成绩,并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