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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四川攀枝花米易县事业单位招聘83人公告(卫生)
2016-09-25 17:04: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采用网络报名的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米易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考生,务必在《简历》一栏准确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名称、服务地、服务起止时间、服务期满考核情况。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

采用现场报名的考生如实、准确填写《米易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此表在报名处领取)各项内容。

报考者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报名时考生所填写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资格证书、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真实可靠,所选考试科目、岗位等相关信息准确无误,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真实有效。考试时凭本人准考证和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学生证和驾驶证等证件)参加考试。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如因填报的各项信息有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使用,由本人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网络报名)。本次考试资格初审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社部门负责。报考人员请于报名后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米易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4.现场报名所需资料:

(1)高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高校出具的证明其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的证明材料);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3张;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在职人员需出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三)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6年10月10日—10月16日24:00时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采用现场报名的考生在参加技能测试合格后缴纳考务费(技能测试不收费)。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6年11月1日到米易县人事考试中心(米易县政务服务中心712办公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