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研究机构
2024年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3-26 10:31: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对于除应届毕业生外的其他报考人员无法提供的材料,可先行提交承诺书(附件3),报考材料需在2024年5月31日前提供,逾期未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需要回避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主动告知工作人员。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受理报名48小时之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回复资格审查结果,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明确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在报名截止前,均可再次提交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

  2.2024年4月22日,招聘单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发送考核准考证,并电话告知。

  3.考核前1~2天9:00-12: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到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现场进行原件复核。

  复核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6号5003室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报名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用。

  (四)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考核方式。

  1.考核题由招聘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出题,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问题的解决能力以及综合分析、创新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考核试题出具2套,现场随机抽取1套使用。

  2.考核考官由5人组成,考核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考核时间、地点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报考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下载打印的考核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核

  4.考核结束后当场宣布考核成绩。考核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在考核成绩及格的人员范围内,以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5.考核信息发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成绩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发布。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

  体检工作结束后启动考察工作。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实施。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把政治关,确保拟聘人员政治合格。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对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拟聘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核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市质检院党委会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同一岗位同一招聘环节递补不超过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