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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宁社会科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5-07 11:54:34   地区:辽宁   浏览:0

  辽宁社会科学院系辽宁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是辽宁省综合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为满足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社会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者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3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社会科学院网站(www.lass.net.cn)上统一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4年5月7日起截止至2024年11月10日,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面试考核,并按考核情况分批次聘用,至招聘岗位额满为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院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将《辽宁社会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本科至最高学历)、报名表内所填写的科研成果等电子版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lassrsc@163.com)(发至其它邮箱无效)进行报名,应聘者应注明所聘的岗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邮件以“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应聘岗位”格式命名。我院将以电子邮件回复的方式告知报名初审结果。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院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查确认。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资格初审后,我院拟于面试前电话通知资格初审合格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及参加面试。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予通知。资格复审时需携带所有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材料及其顺序如下:

  1.《辽宁社会科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复印件在一页);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本科开始提供至最高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证件还未发的,须要学校开具所学专业及代码的证明),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学校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在职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其他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四)考核

  1.考核采取面试的形式,具体事项电话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3.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测试等。

  4.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