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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毕节市七星关区事业单位招聘68人公告(第五批)
2016-09-19 11:31: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黔人社厅发〔2013〕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七星关区编办核编、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岗,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毕人社复〔2016〕506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七星关区2016年第五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毕节市七星关区2016年第五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招聘专业按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大专学历及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四)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10月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毕业证书的人员。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截止2016年10月9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及2016年签约的特岗教师;

(三)截止2016年10月9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四) 截止2016年10月9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五)截止2016年10月9日仍在岗的七星关区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六)截止2016年10月9日尚在试用期内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八)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九)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十)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十一)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十二)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十三)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6年9月14日——2016年9月28日。详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jqixingguan.gov.cn/)。

(二)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9日——2016年10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址: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七星关区百里杜鹃路区人民检察院对面约150米处)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需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4张。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报名时提供加分印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如: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职在编人员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