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职业院校教师
2013年苏州市职业大学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6-17 16:33: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苏州 浏览次数:0
学校为满足学院(部)用人需求,充实专职辅导员、教辅工作人员队伍,决定采用编外聘用制形式,以人事代理管理模式,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专职辅导员4人、教辅工作人员3人。

一、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愿意长期从事学生管理、教学辅助相关工作;爱岗敬业,具有钻研精神和服务意识;

2、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计算机应用水平良好;

3、专业要求思想政治、公共管理、语言文学、图书情报、计算机网络、化工食品类相关方向;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苏州市区户籍(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户籍)。辅导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素质好,未受过任何形式处分。特殊专业、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4、年龄须在30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2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同等条件下有高校专兼职学生工作经历、教辅工作经验、担任过党团职务或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

二、聘用管理及待遇

1、公益类岗位工作人员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以人事代理方式,由学校委托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人事业务档案等;学校负责办理聘用期间各项社会保险;

2、聘用期间,专职辅导员要求入驻学生宿舍;

3、被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录用后与学校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初次签订合同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

5、在聘期内,一方提出中止合同,须在学期结束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中止合同,并涉及赔偿问题的,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

6、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学校将中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7、合同期满后,考核优秀者可续签。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6月21日。

2、报名方式:应聘材料发至rsc@jssvc.edu.cn,电邮主题注明“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应聘岗位(专职辅导员或教辅岗位)”,扫描件请注意压缩尺寸大小。

3、报名材料要求:

a.应届毕业生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生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户籍证明;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一寸免冠近照。

b.社会在职人员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主要工作业绩证明、各层次学历学位证、职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户籍证明、人事(劳动)及档案关系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劳动手册、个人社保手册、离职证明、就业失业手册(失业证明)、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等);一寸免冠近照。

有正式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也须提供人事(劳动)及档案关系证明。

四、考核聘用

1、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综合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等;

3、根据招聘考核成绩、体检结果、复核政审结论,确定拟录用人员;

4、经苏州市人社局审批备案后办理录用手续;

5、学校与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确定委托人员代理关系,并办理录用人员聘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电话:0512-66502983

邮箱:rsc@jssvc.edu.cn

苏州市职业大学组织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