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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非教学岗位)招聘2人公告
2016-09-17 16:02: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是直属于浙江省供销社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校址位于绍兴市袍江经济开发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2个岗位共2人,为管理岗位。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2016年非教学岗位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已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9月23日9:00-9月28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9月23日-9月29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9月23日9:00-9月30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6年10月19日-10月21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16年10月22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应用能力》(A卷)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1月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工作的办法进行。由我院安排进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