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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第三季度重庆长寿区事业单位招聘103人公告
2016-08-30 16:06: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二) 照片审核及审核结果查询

本次网上报名由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6年9月12日18:00时前进行修改。

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三) 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须在2016年9月16日24:00时前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2科每人100元),确认参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 打印报名信息表

缴费完成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

(五) 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六) 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9月21日9:00时起至9月23日12:00时登录“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笔试

(一) 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其中卫生类岗位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70%,《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科目测试内容详见附件1。每科分值100分,总分为200分。

(二) 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9月24日上午8:30-12:00时。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 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等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于2016年9月29日9:00时后登录“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同时,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

六、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按面试比例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一)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10月11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时。面试资格复审地点: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地址:长寿区桃花新城文苑西路2号长寿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

(二) 所需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类资格、等级证书;网上报名通过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和《长寿区2016年第三季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表》(附件4);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面试资格复审时,交验原件的同时收取复印件1份。

本次面试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面试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按下列要求进行面试:

(一) 面试比例及面试人员确定

长寿区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街镇环保所招聘岗位面试比例按1:2确定,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面试比例按1:3确定。

面试人选按面试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进入面试的成绩需达到同一考试科目其他岗位进入面试考生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