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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东省金乡县四平调剧团招聘27人公告
2016-08-24 15:38: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了更好地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四平调艺术得到传承和保护,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金乡县四平调剧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岗位设置

1、音乐表演(器乐方向)9人:

软乐(高胡、中胡、二胡、扬琴、电子琴、笙)5人;

打击乐(司鼓、锣、铙钹、梆子、小锣)4人。

2、表演(戏曲表演)14人:

男演员7人(须生2人;小生、武生、丑、净、武功演员各1人);

女演员7人(青衣2人;花旦、闺门旦、老旦、刀马旦、彩旦各1人)。

3、剧务3人:

舞美师、音响调音师、大衣箱各1人。

4、文职1人。

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15〕52号)第十六条规定“按照特人特招、特事特办原则引进专业人员”的精神,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但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二) 招聘条件

1、基础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四平调戏曲艺术,形象好、气质佳,思想品德素质良好。

(3)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2、业务条件:

(1)表演(戏曲表演)需中专以上学历,音乐表演(器乐方向)需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为28周岁以下。

(2)原金乡四平调剧团人员,能胜任演出任务,年龄在65岁以下。

(3)县内外各剧团的演职人员,没有学历但具有3年以上戏曲表演工作经历的人员(男性45岁以下,女性40岁以下)和有3年以上戏曲乐器伴奏工作经历的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也可应聘,或者戏曲表演艺术水平特别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5周岁。

(4)剧务人员要提供相应职业资格证明(或专业学习证明),不能提供职业资格证明或学习证明的,要提供至少2年以上的实践工作经历证明。

(5)文职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文秘等相关专业,年龄为30周岁以下。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初试、复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在金乡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金乡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山东金乡文化网发布招聘公告。

时间:2016年8月22日—2016年8月28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2寸免冠证件照4张、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到金乡县文化馆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日—2016年8月28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金乡县文化馆一楼服务大厅(金乡县金山北街179号)

联系方式:

办公室:0537-8718799

张老师:13853790498

周老师:17195428663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所报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在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金乡县委县政府门户网站、金乡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山东金乡文化网公示。

资格审查材料:

(1)高校毕业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在线学历验证报告等相关材料。

(2)县内外各剧团演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从事3年以上戏曲表演或戏曲乐器伴奏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3) 剧务岗位应提供相应职业资格证明(专业学习证明),或至少2年以上的实践工作经历证明。

(4) 获得国家、省市奖项的需提供获奖证书。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8月22日—2016年8月29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资格审查地点:金乡县文化馆一楼服务大厅

(三)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主要考察招聘人员的专业技能表演(操作)及理论知识(笔试);复试主要考核招聘人员实际舞台表演(操作)能力。考试采取百分制,以60分为基准,初试60分以上进入下一轮考核,复试60分以上根据岗位方向按名次择优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