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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广东盐田区招聘26名公共事务辅助员公告
2016-07-23 17:52: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现决定公开招聘一批机关事业单位公共事务辅助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和职位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愿意履行公共事务辅助员义务;

(四)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七)具体招考职位及职位条件见附件1。

二、招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时间:2016年7月22日—2016年7月28日(工作日9:30时—11:3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地点:盐田区深盐路2158号东部人力资源市场大楼3楼301室;

报名方法:(1)报考者须本人到达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2)个人条件须与职位要求一致;(3)报名时提供材料:《盐田区公开招聘公共事务辅助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盐田区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公共事务辅助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或《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资历证明等。属留学回国人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接受资格初审。(除《报名表》和《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收原件,其余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初审合格者于2016年8月2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笔试和面试通用)。

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聘用审批为准。普通管理类公共事务辅助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人数<3时,不予开考,报考者可调整报考其他适合岗位。

(二)适岗能力测评

适岗能力测评采取笔试+面试方式。

①笔试

时间:2016年8月3日上午(10:00时开始);

地点:盐田区深盐路2158号东部人力资源市场大楼;

笔试成绩于2016年8月5日在盐田区政府在线(www.yantian.gov.cn)公布,依照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某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人数少于拟聘名额的3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

②面试

初定时间:2016年8月8日;

地点:盐田区深盐路2158号东部人力资源市场大楼;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于公布笔试成绩时在盐田区政府在线(www.yantian.gov.cn)公布。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依照总成绩从高至低排序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和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至低排序确定资格复审和考察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可以采取加试确定资格复审及考核人选。

考生总成绩于2016年8月10日在盐田区政府在线(www.yantian.gov.cn)公布。

(三)资格复审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职位总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在7日内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考察内容为拟聘人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四)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因自动放弃以及资格复审、考察、体检或公示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职位,可按照本职位总成绩从高至低排序递补考生,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和公示。

(六)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并在公示期间无有效投诉的,由用人单位和区人力资源局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