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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宿城区事业单位招聘47人公告
2016-07-23 17:55: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满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以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至1998年8月12日期间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和条件。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生不得报考。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版(附件2)为准;

6、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请广大考生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自2014年起,建立并联网运行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对于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的,将统一建档、实名入库。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区人社局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市考试鉴定网、宿城在线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简章、岗位简介表、专业参考目录等)。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8月1日9:00-8月1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6年8月1日9:00-8月13日16:00;

缴费时间:     2016年8月1日9:00-8月14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宿城在线(www.sqsc.gov.cn)。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3)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且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6年8月16日9:00—16:00。

(4)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网址:宿城在线(www.sqsc.gov.cn)。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8月24日—8月26日。

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

 

(三)笔试

笔试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复习用书和考试范围。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6年8月27日9:00—11:00。

考生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不低于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