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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昆明市园林绿化局事业单位招聘7人公告
2016-07-23 17:53: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2、资格复审

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方式:查验考生报名时提供的各类材料

联系人:范 瑞 联系电话;65127535

3、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形式,总分100分,主要对仪容仪表、专业知识、工作实践经验等进行考察。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范 瑞 联系电话;65127535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携带相关证件原件、遵守考场纪律等,详见《准考证》。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成绩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以上(含60分)者,才具有面试资格。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如果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

 

(四)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七、考察、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二)考察及体检由昆明市园林绿化局组织人事处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学历证书、年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须安排拟聘人员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三)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园林绿化局、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经主管局审核同意,报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仍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方案、招聘简章由昆明市园林绿化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园林绿化局:0871-65155465

市纪委第十四纪工委:0871-63175463

昆明市园林绿化局纪检监察室:0871-65139517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0871-63192326

原标题:昆明市园林绿化局二〇一六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