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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遵义市直事业单位招聘98人公告
2016-07-23 17:55: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三)问题咨询

在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因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等问题需了解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职位表》联系电话栏)或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851-28662655);报考人员因报名系统、相片传输、表证打印等问题需咨询可直接联系市人事考试院(电话:0851-23163875)。

五、笔试

笔试由遵义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办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总分为150分(测算总成绩时先按百分制折算后再按所占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为闭卷考试。

 

笔试时间:2016年9月24日上午9:00-11:30(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余证件一律无效)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右方“成绩查询”栏目向社会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并在分数公布期间确保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关机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进行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办组织,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在招聘各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确定的地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复审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范围: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人数不足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招聘单位根据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办公布的拟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同志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法联系其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顺延两个名次。在确定的笔试名次以内,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选须持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后考生要及时查看招聘单位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的面试信息(面试方案),确保能够按时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如果通过接到举报等形式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公布2个工作日以后,如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申请放弃面试,在此环节不再递补人员进入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自行负责组织,考官均在考前1小时内临时抽签产生,其中招聘单位(含同一主管部门下属的在同一地点办公的单位)考官不超过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考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考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的,其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