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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津市市委党校选调2名教师公告
2016-07-21 23:33: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根据《书记办公会议纪要(二○一六年第八号)》精神,决定市委党校公开选调2名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有限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笔试、试讲和即兴演讲等形式,择优从全市在编干部职工中选调录用。

二、选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津市行政事业单位编制身份的在岗人员;

3、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限文科类专业);

4、年龄在38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7月10日至7月31日

2、报名地点:市委党校办公室(联系电话:4223625

曾祥云:13973612363 雷勇:13017252709)

3、提交资料:

⑴ 报名登记表1份(附后);

⑵ 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⑶ 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⑷ 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份;

⑸ 在国家、省、市级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及信息等复印件;

⑹ 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2016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达1︰3开考。低于1︰3比例,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予以取消。

2、考试形式

⑴ 笔试命题作文(政论文)笔试成绩占40%;

⑵ 试讲使用普通话和多媒体教学,试讲成绩占30%;

⑶ 即兴演讲使用普通话,即兴演讲成绩占30%。

四 、选调录用

1、由市委党校考核领导小组对综合成绩前二名的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到津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若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则由下一名对象替补,以此类推。

2、录用公示: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选人员名单,并在津市政府网公示,公示后若发现有不符合选调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对象的选调资格。

3、备案管理 :公示无异议后,录用人员到岗,表现合格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编办办理选调录用手续。

原标题:2016年津市市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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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中共津市市委组织部

津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津市市委党校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