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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疆伊犁州内地新疆籍学生服务管理教师招聘27人公告
2016-07-21 23:28: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2)面试前一日因个人原因放弃入闱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如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将加试(面试),按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1.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在公布总成绩及排名时,同时告知考生体检时间、地点以及调剂开始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统一组织到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4)执行。其中,《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修订部分见国家公务员局官方网站“考试录用”栏。

 

根据体检相关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在事业单招聘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考察时间及安排随体检结果公示一并公告。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考察,结果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

由伊犁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八)聘用

公示有异议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并将聘用名单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生根据网站上公布的聘用名单,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根据公告规定的报到时间,到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到,统一派遣到招聘单位。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

本人自愿放弃聘用或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服务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调剂

具体调剂事宜另行发布,详见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四、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州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确保招聘公平、公正。

(二)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有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要按照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对查实违纪违规的,从严追究责任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解释。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岗位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伊犁州人社局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若因个人原因造成不利后果责任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