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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泰州市姜堰区事业单位招聘75人公告
2016-06-23 11:22: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75人。各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姜堰区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5日至1998年7月8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面向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岗位,招聘对象为:服务期(聘期)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且考核合格,现仍在姜堰区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以及经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至姜堰区基层单位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

3.下列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八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政策解答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jsjyhrss.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5日— 7月8日(上午8:30 ─ 11:30,下午14:30 ─17:30)。

2.报名地点: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会议室(姜堰区上海路88号)。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名人的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考生须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学生证,聘用审批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③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④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报名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体检前提供)。

(2)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条件,自行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填写《泰州市姜堰区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可从网站下载、打印),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考生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见《泰州市姜堰区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区组织人社部门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及时在网站上“专业添加目录”中发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添加后招考单位将审核通过。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7月7日下午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