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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宁丹东东港市边远乡镇事业单位补充招聘2人公告
2016-06-23 11:27: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根据2016年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安排和用人单位的工作需要,东港市黑沟镇企业服务中心、东港市合隆乡文化服务中心拟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各1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必须是参加2016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且未被聘用的人员;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7日上午9:30至11:00时,下午13:30至16:00时。

报名地点: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02室(地址: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

三、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ndd.hrss.gov.cn/index),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填写并打印《报名表》,(见附件2)和《准考证》(见附件3),照片要求为2寸电子版近期蓝底彩色证件照。《报名表》和《准考证》(打印纸均为A4纸)的电子版照片须为同一底版。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时要根据招聘条件,真实、准确地填写各项内容。填写《准考证》的内容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其余内容通过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后填写。

报考人员需携带填写完毕并打印(含照片)的《报名表》和《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02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现场报名。

四、面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面试考核形式为结构化面谈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素质等。

面试考核时间和地点请于2016年7月11日以后,登录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五、考试纪律要求

根据《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如在考试考核过程中有作弊等情形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市人社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安排,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至少两人组成。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1、由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及村级党组织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材料内容包括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

2、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考核考察对象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4、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再审。

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丹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面试考核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举报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对举报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

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丹人社发[2011]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