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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成都市国土资源局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
2016-06-23 11:27: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通知》(成机编〔2015〕34号)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对于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部署,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拟于七月初开展一次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参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等文件要求,经局党组会研究后,特制定我局下属事业单位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6年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聘需求

为充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力量,切实保障登记中心工作运转和对外服务,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部分工作人员。2016年度拟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20名。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主要面向全国招聘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年龄要求:具体岗位年龄要求参见附件;

6.学历及职称要求: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及具有职位要求相应专业的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面向组织选派服务城乡基层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系成都市组织选派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或“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志愿者。

2.服务成都市乡镇及以下单位服务期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和四川省委组织部选派的“大学生村干部”。

3.志愿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且经服务所在区(市)县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4.截止报名结束时尚未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4.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一)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16年6月21日00:00至7月1日17:00。

(2)资格审查:2016年6月22日09:00至7月1日17:00。

(3)网上缴费:2016年6月22日09:00至7月2日23:59。

(4)准考证打印:2016年7月6日至7月9日。

(5)笔试时间:2016年7月9日上午。

(二)报名方式:2016年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16年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2016年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