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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纳雍县招聘12名驻村特岗扶贫人员公告(第二次)
2016-06-23 11:23:3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审核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与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环节出示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如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审核表》1份;

(2)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3)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4)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应聘的,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加盖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印章;

(5)《实施方案》及《岗位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纳雍县扶贫办抽派报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审核表》及其他材料,按照规定的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对有关信息不规范或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告知应聘人员重新提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要说明理由。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资格审查有关人员的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实施方案》及《岗位表》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

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须达1∶3及以上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1∶3比例调整招聘计划。减少招聘计划的岗位,应聘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应聘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

应聘人员凭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考务费收据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详见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公告。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3.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时间及地点进行面试。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详见纳雍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ayong.gov.cn/)公告。

(二)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