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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余姚塑料城塑料研究院招聘事业人员5人公告
2016-06-23 11:25: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7、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相关录用考察办法执行。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者淘汰,并在入围体检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8、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权限批准(拟聘用对象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的相关手续)后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之后因故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不能在 2016年8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材料的,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学位、专业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不相符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如无合适对象,允许空缺。

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人事代理,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余姚中国塑料城塑料研究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4-62522579。

原标题:余姚中国塑料城塑料研究院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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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中国塑料城塑料研究院参考书籍.doc

余姚中国塑料城塑料研究院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要求.doc

余姚中国塑料城塑料研究院招聘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余姚中国塑料城塑料研究院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