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6江苏常州市质监系统事业单位招聘22人公告
2016-06-23 11:27: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将在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注意事项如下: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

(2)社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养老保险缴纳单,以及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出具证明的单位公章;

(3)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另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5)上述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6)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

(四)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组织体检、考察(政审)。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6662808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519)86620517

监督举报电话:(0519)86666261

八、本简章由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常州市质监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2016年常州市质监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