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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成都市国土资源局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
2016-06-23 11:27: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由招聘单位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确认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缴费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五、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6年7月4日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

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6年7月4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发布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7月9日上午。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A类为公共岗位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B类为专业岗位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登记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登记基础×50%),满分为100分。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于2016年7月25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与笔试成绩一起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阅

(三)面试及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与笔试成绩一起公布。面试原件校验和领取《面试通知书》在招聘单位进行。面试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系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报考面向组织选派服务城乡基层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服务所在区(市)县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服务协议、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

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再相同,按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排序)。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