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16夏季江苏如东县教育系统幼儿园教师招聘68人公告
2016-06-21 01:24: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县幼儿园教师队伍结构,经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如东县教育系统2016年夏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大专学历毕业生限如东籍生源或户籍(户籍落户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至1998年7月期间出生)。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报考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详见《2016年夏季如东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1日~7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如东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地址:如东县掘港镇黄海西路88号)。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同底彩色证件照4张(1张贴在报名表“照片”处,另外3张贴在报名表上方“贴照片”处,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②《2016年夏季如东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大专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⑥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东县教育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2016年7月5日在如东教育网(www.rdedu.net)、如东人才网(www.rdrc.gov.cn)公布。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于2016年7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如东县教育局人事科(县教育局409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

(4)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如东人才网、如东教育网予以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由如东县教育局通知重新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16年7月7日下午2∶30~5∶00。地点:如东县教育局人事科(县教育局409室)。

(5)根据南通市物价局、南通市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本次公开招聘向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6)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