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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海洋大学招聘海内外优秀人才116公告
2016-06-21 01:24: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一、学校简介

浙江海洋大学创建于1958年,始名舟山水产学院,1975年更名为浙江水产学院,1998年与舟山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组建为浙江海洋学院,2000年之后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等单位相继并入,2016年更名为浙江海洋大学。近60年来,学校数易校址、历经变迁,曾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及全国科学大会奖9项,积淀形成了“海纳百川、自强不息”的校训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权资格,以海洋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教学研究型大学。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东海科学技术学院为人事代理编制)。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学术水平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1月31日止。

2.报名办法:请填写《浙江海洋大学引进人才申请表》及《浙江海洋大学拟引进(录用)人员业绩成果汇总表》连同个人简历电子稿发送邮件至rsc@zjou.edu.cn或zhyrsc@sina.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专业+应聘学院+姓名”。

3.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通过回复邮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二)考核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将从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选择进行“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面试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应聘者个人信息登记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应聘人员属于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职称证书、论文收录原件、项目批准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2.面试

单位组织对应聘者进行教学、科研能力的全面考察,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对拟引进的学术领军人才、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等还需要进行学术评审或答辩。面试结果由人事处邮件或电话告知。

(三)体检与考核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由人事处邮件或电话告知。

(四)公示与聘用

浙江海洋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学校审核档案资料,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拟引进(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如您需想了解我校相关信息和人才引进与服务相关政策,欢迎您登陆http://www.zjou.edu.cn/和http://site2.zjou.edu.cn/rczp/,或者欢迎您电话及邮件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