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职业院校教师
2016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招聘教师5人公告
2016-06-21 01:25: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学校师资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学历、年龄及户籍条件:

本次招聘年龄、年限计算基准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

(1)本科学历学位的,年龄35岁及以下(1981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中级职称的,年龄40岁及以下(197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职称的,年龄45岁及以下(1971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正高级职称的,年龄50岁及以下(196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6)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招聘岗位表)。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我市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未满一年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7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2011年以来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或其他不适宜从事教师岗位工作的人员。

事业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表。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7日至6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报名地点:江苏省徐州经贸高等职业学校办公楼二楼组织人事处办公室(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蟠桃山路31号)。

报名方式:现场集中报名,同时缴纳报名考试费用100元。

每位报考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不能开考的岗位,通知考生退还报名考试费用。

报名提供材料:如实填写《徐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高校教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6年6月30日9:00—11:30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一)考生根据准考证上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二)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及职业教育相关政策法规。面试内容为课堂教学(汽车工程类、艺术设计类岗位还须进行专业技能考核)。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