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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5人公告
2016-06-21 01:22: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xjyy.edu.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6年6月17日至6月27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情见招聘信息);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 年龄在30岁及以下(1986年6月17日后出生);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6年6月17日后出生) ;

(七)各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学位证(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的毕业生除外,详情见招聘信息);

(八)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17日至6月30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网络报名并电话确认,并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压缩打包,一并发送到邮箱xjyyzyzp@126.com中,报名表中须留下准确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报名地点: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人事科(新疆奎屯市北京西路62号思远楼201室)。

(四)报名联系人:柴老师

联系电话:0992-6809010,15559358717

(五)报名须带材料:

①《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贴近期蓝底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的,应提供所在学校或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⑤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属于在校应届毕业生本人须出具学校一级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属于在职、社会人员须在乡镇府、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出具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⑦蓝底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⑧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专业参考范围为:本科学历学位考生请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考生请参照《201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七)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九)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资格审查

由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2016年7月1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xjyy.edu.cn)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以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xjyy.edu.cn)。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加分条件及要求: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