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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资兴市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95人公告
2016-05-27 20:38:5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郴组〔2015〕42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6年资兴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22名,其中教育类事业单位95名、卫生医疗类事业单位95名,其他事业单位3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http://www.zx12333.gov.cn)资兴市政府网(http://www.zixing.gov.cn)、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www.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即在1980年6月2日后出生,依此类推。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

(2)2015年前毕业生报考临床医学、中医、公共卫生专业岗位的须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执业资质。报考中小学、幼儿教师须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2016年资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聘用后与事业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人员;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资兴市内在编在岗教师不能报考教师类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官方报名网站为:http://www.zx12333.gov.cn 。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间。网络报名、网上缴费时间均为2016年6月2日9:00至6月12日17:00。

3.上传照片。采取网络报名的报考人员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和本人毕业证、相关从业资格证照片(照片格式为jpg)。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能进行网上初审。

4.缴费。招聘考试考务费每人90元。

5.网上初审。各招聘单位根据考生上传的证件图片进行初审。

6.打印准考证或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7.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网上报名未缴费期间,报考人员可在网上修改本人的报考信息,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但网上报名缴费后,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岗位。

(3)报考人员报名缴费后,应认真核对“我的报名信息”,报考状态显示“缴费成功”,报名才算完成。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聘考试技术支持服务部门联系。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