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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半年四川遂宁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11人公告
2016-05-27 20:39: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遂市人发〔2006〕59号)、《遂宁市“遂州英才”招揽行动2016年引进人才的公告》精神,经研究,决定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员1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站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详见《2016年上半年遂宁市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市属部分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一览表》(附件1)。

(二)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2016年上半年遂宁市市属部分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对象

1.高层次人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或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同等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2.急需短缺专业技术人员:《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发〔2014〕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确定的急需短缺专业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川教〔2010〕217号、川教〔2013〕44号文件规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四川省属高等师范院校的免费师范生。

三、考聘组织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导,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用人单位按市人社局和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报名、资格初审等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专业、学历等与《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2)要求相符;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及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5年6月2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本市辖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试用期、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2日前,报考者可登陆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下载并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3),将填好的《报名登记表》(2寸免冠彩色近照扫描上传表上)、本人自荐书(包括自我介绍、基本情况等)、扫描后的相关岗位需求的报名材料 (含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有关学历、专业证明等),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用人单位指定的联系邮箱。各用人单位将及时受理报名申请并邮件回复,请报名人员适时登录本人邮箱查询。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报考者需持本人自荐书、岗位需求的报名材料(同上)原件及复印件、下载并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2寸免冠彩色近照扫描上传表上)一式一份进行现场报名,由用人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