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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财经大学教学科研岗位招聘43人公告
2016-03-09 19:01:0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广东财经大学始建于1983年,原名广东财经学院,1985年改名为广东商学院,2013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广东财经大学。经过30多年的发展,学校已建设成为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25500多人的省属重点院校,是广东和华南地区重要的经、管、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基地。2007年底,学校通过国家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学校有广州和佛山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275亩,广州校区毗邻广州国际会展中心,佛山校区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旅游经济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工作人员43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条件:详见各岗位要求。

7. 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8. 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薪酬待遇

遵照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标准。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3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信函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者请将应聘材料直接邮寄至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或在报名期间送往学校行政办公楼507室人力资源处人事科,同时登录广东财经大学网上招聘系统(http://rszp.gdufe.edu.cn/zpsys)填报岗位及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邮政编码:510320。

(三)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处网页(http://rsc.gdufe.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的,当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考察阶段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