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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南新乡市红旗区事业单位招聘100人公告
2015-12-02 10:39: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报考管理岗位的笔试科目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40分);综合知识和材料作文(6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辅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安排在新乡市城区,具体考务工作由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安排。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2(招聘计划1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

面试区别情况,采取三种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一是采取结构化面试;二是采取试讲;三是采取试讲和才艺展示。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招聘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入围名单及其它信息,将及时在红旗区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及体检的后果自负。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知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体检工作另行通知,同时公布体检须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组采取审查档案等方式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现实表现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以递补。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七)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红旗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红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在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代理手续。一经聘用,须在红旗区工作满5年以上。

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属于在职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四、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红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5810358,监督电话:0373-3033571。

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会上的虚假及欺诈信息,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