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鱼台县城区道路交通协管员招聘100人公告
2015-11-25 12:35:43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强化城区交通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鱼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面向社会招用一批城区道路交通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数量

总数100名。其中,男性90名、女性10名。只用于县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岗位。

二、范围及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没参加过邪教组织及其活动,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和党政纪律处分。

(二)学历:高中以上。退伍军人和现治安巡防辅助岗位在聘人员放宽到初中。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1997年12月31日出生)。退伍军人放宽到35周岁(1980年12月31日后出生)。现治安巡防辅助岗位在聘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四)鱼台户籍。

(五)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单眼裸视力0.6以上,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色弱、色盲,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心理素质好,口齿清楚,听力正常,无残疾,无传染病。

(六)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0日—12月2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北环路西支河桥东路北交警大队院内)。

报考人员登录鱼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txrsj.gov.cn)或鱼台县公安局网站(http://yutai.jiga.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鱼台县招聘城区道路交通协管员报名表》。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系现治安巡防辅助岗位在聘人员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底版照片3张;《报名表》一式两份。

初审通过后,交纳考务费40元。凭身份证于12月4日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见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用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

(一)笔试。凡报名合格人员,一律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社会治安、交通法规、计算机基础知识、素质能力测试、综合写作等。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应聘人数如超过计划数的2倍,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应聘人数如达不到计划数的2倍,所有人员均参加面试。

(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计划和协调能力,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能力,言谈举止、仪表气质等能力素质。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按总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进入体能测试和考核体检范围人员。

(三)体能测试。

项目包括50米短跑、1000米长跑和俯卧撑(女性仰卧起坐)等,体能测试设定最低标准,达不到最低标准的,不具备体检和政审资格。造成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民参军入伍体检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政审要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致使录用人员达不到招录人数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考试、政审、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有资质的劳务中介机构办理聘用手续,派遣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中队工作。被聘人员聘期3年,期满解除合同,含试用期3个月。劳务中介机构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年度,合同每年签订一次。被聘人员合同期内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违反相关规定的,用人单位将其退回劳务中介机构,由劳务中介机构解聘合同。

七、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