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5广西柳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24人公告
2015-11-20 14:38:20   地区:广西   浏览:0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精神,为进一步充实我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24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待遇

柳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5年度柳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基层单位用人新机制管理方式,按所聘任的岗位执行相应岗位、绩效工资标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对报考柳北区乡镇卫生院岗位人员,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五)招聘岗位与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2方能开考。确实不能开考的岗位,由区卫计局及时告知报考人员,选择报考其他岗位。

(六)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度柳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七)其他

1.时间段要求: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5年11月30日为界。

2.学历要求:乡镇卫生院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医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其中护理、药学、医技专业和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已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其学历条件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考前,通过柳州人才网、柳北区政务公开网发布2015年度柳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二)报名

1.现场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9日-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柳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1218室(柳州市胜利路12-8号),咨询电话:0772-2531728。

(3)报名提交材料:现场报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查验: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附上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相关执业证、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实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当场告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方能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于面试前5个工作日以电话告知。

3.改报。确因招聘岗位与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2,不能开考的岗位,由区卫计局于报名结束当天告知报考人员,选择报考其他岗位。改报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结束第二天(2015年12月1日9:00—17:00)到报名地点改报其他岗位。

(三)面试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精神,本次柳北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岗位要求全部符合免笔试直接面试,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直接参加面试,不需笔试。

1.面试的时间:2015年12月上旬。

2.面试的组织。

面试主要内容为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知识问答、专业测试等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