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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西太原市食药监局、市住房与建设委员会及市文化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5-10-24 22:04: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4: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4: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对于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经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可进行招聘,但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5分。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5年11月5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考试收费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23号)标准执行。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5年11月18日-2015年11月20日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二)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2015年11月4日、5日到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太原市桃园三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层)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四、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科目1和科目2。科目1为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科目2为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文学基本常识等。专业知识内容详见《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参加笔试时,报考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如有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二)面试

1、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考生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报考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涉及研究方向的,还应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并附有关毕业论文、在校所学科目等。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凡拟招聘岗位对资格条件有其它要求的,应提供有关证明、证书;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须登陆太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 (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资格复审时,发现应试者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面试资格复审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如有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再加试一场面试,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