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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金沙县幼儿园教师招聘32人公告(第一号)
2015-10-23 21:11:56   地区:贵州   浏览:0

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幼儿园教师3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金沙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 (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详见《岗位一览》。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11月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4.《岗位一览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定向到具体行业和单位的定向生,截止2015年10月23日仍在服务期内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和毕节市乡级人口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3.截止2015年10月23日仍在读的在校生、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解聘)的人员。

6. 截止2015年10月23日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截止2015年10月23日未满2年的人员。

8.截止2015年10月23日仍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10.截止2015年10月23日,金沙县机关、财政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金沙县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加盖县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印章)。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15年10月23日-2015年11月8日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jinsha.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3.报名地点:金沙县教育局人事股(金沙县鼓场街道成治路二小门前教育局办公楼四楼)。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金沙县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根据《简章》及《岗位一览表》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用A4纸打印后(《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在“应聘人员签名”或“代报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贴上应聘人员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2)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与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环节出示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如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5.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

(2)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3)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4)按要求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