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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疆职业大学招聘16人公告
2015-09-01 22:57:5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职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6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职业大学成立于1962年,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规格相当正厅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至今有52年的教育办学历程。

根据新事改办〔2014〕94号文件核定,新疆职业大学现有事业编制为453名,校本部岗位总量400名,附属机构53名。

新疆职业大学主校区位于乌鲁木齐市城北重点发展区,目前学校拥有的迎宾路校区、友好路校区、巴州路校区等三个校区都具有区位优势。学校下设九个学院,两个教学部,四个教育中心,即新疆特色餐饮产业发展研究中心、新疆和田玉文化产业研究中心、新疆蒙古文化教育研究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2011年确定为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2年由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13年7月国家教育部和德国经济合作部确定成为SGAVE项目第三批合作院校;目前在校生9000余人,开设有50个高职专业(专业方向)。

近年来,新疆职业大学紧跟职业教育发展形势和发展方向,积极推进实训基地建设,将迎宾校区建设成为中德(新疆)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包括机电系统自动化教学实训工场、汽车技术教学实训工场、机械部件加工教学实训工场);将巴州路校区建设成为新疆和田玉文化产业实训基地(包括新疆和田玉文化产业研究中心、新疆和田玉文化学院、大师工作室、学生实训车间及产品加工车间);将友好校区建设成为新疆特色餐饮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包括新疆特色餐饮发展研究中心、新疆特色餐饮职业教育联盟、新疆特色餐饮产业校企合作集团),努力建成各具功能的实训基地,充分体现高职教育办学特色。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职业大学网(www.xjvu.edu.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至9月9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要求:专任教师岗位博士研究生学历要求40岁及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35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学历要求30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技术工人岗位大专以上学历要求28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七)专业参考范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201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八)少数民族考生(民考汉除外)汉语水平须通过HSK八级或MHK3级甲等以上;

(九)同等条件下,具备高校教师资格或与招聘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者优先;

(十)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31日至9月10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岗位一览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具体方法登陆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网站查阅。2015年9月11-12日起开始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服务电话: 0991-4606779

(三)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