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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恩施州州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4-03-22 10:39: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智汇恩施”工程,为恩施州加快建设“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提供人才支撑,根据《恩施州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恩施州人才文〔2023〕3号)(以下简称《引才办法》)相关精神,经州委组织部(州委人才办)研究,恩施州州直企事业单位2024年拟引进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恩施州州直企事业单位2024年计划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12名,其中:高层次人才(D类)9名,急需紧缺人才(E类)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恩施州2024年州直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2024年底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经招聘组织部门、单位审核同意应聘的除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应聘;

  5.现役军人;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已在恩施州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一)编制保障。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有空编的使用空编,没有空编的使用人才编制“周转池”编制。

  (二)岗位待遇。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试用期一年,D类人才具备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岗位聘用资格条件的聘在相应岗位,达不到条件的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经济待遇;E类人才具备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上岗位聘用资格条件的聘在相应岗位,达不到条件的享受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经济待遇;没有空岗的设置特设岗位;引进后首次申报职称评审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

  (三)生活补贴。引进人才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内,按D类人才每月4000元、E类人才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四)住房保障。引进人才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内,由用人单位提供周转性住房;未提供周转性住房的,按D类人才每年12000元、E类人才每年9000元标准给予租房补贴。在州城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可低至房屋总价的20%,同时按D类人才10万元、E类人才4万元标准,在聘用后的第三年给予购房补贴。

  (五)其他政策。引进人才在户籍迁移、档案托管、社保转移、医疗就诊等方面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其家属按合规、对等、自愿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安置随迁就业;子女就读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按有关规定予以优待。

  (六)最低服务期限。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劳动)合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种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应聘人员通过恩施州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enshi.pzhl.net/index.php)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2日17:00,4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州直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日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