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招聘53人公告
2015-07-24 19:36:21   地区:新疆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兵党组发〔2011〕21号)等文件精神,经兵团卫生局、兵团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3名。

一、招聘条件、对象及职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5.年龄要求详见《2015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公开招聘职位表》。“年满35周岁及以下”指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年满30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其他以此类推。

6.具有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执业(职业、从业)资格;

7.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单位招聘岗位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要求

此次招聘面向社会,地区不限。具体招聘对象及要求详见《2015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公开招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招聘的方法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竞争择优的方法,按比例进入下一阶段。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职位表》通过兵团政务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xjbt.gov.cn)、兵团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www.xbrs.gov.cn)等网站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30日—8月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者携带填好的《2015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及相关证件原件(所有资料均附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具有工作经验的须提供原单位工作证明。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到兵团医院人力资源部现场报名。兵团医院在报名的同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附后。

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多报者,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如实报名,凡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取消招聘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6日19:00前改报其他岗位。

5.准考证领取。参加笔试人员于2015年8月11日—8月 12日(10:00—19:00)前往兵团医院人力资源部领取。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

2.答题要求:考生一律使用汉语答题。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8月15日,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4.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5.笔试成绩公布:自2015年8月18日起,考生可通过登陆兵团人事人才网(网址:http://www.xbrs.gov.cn)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公示三个工作日。

(四)面试

面试由兵团医院组织实施,兵团卫生局全程监督。面试时间为2015年8月22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在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笔试考试人员分数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